经过一段时间的摸底排查,4月18日,我市组织开展“飞鹰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4月18日是全省集中统一清查行动日,我市林业、公安和工商局联合开展代号为“飞鹰行动”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当天上午,专项行动组分成两个小组分别到繁荣市场、光明市场等各集贸市场,市区酒楼等餐饮场所以及非法收购、经营野生动物的窝点,清查收缴贩卖的野生动物。在郊区借村的一个收购窝点,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货仓内藏有大量用水桶、竹筐、铁丝篓、蛇皮袋包裹起来的多类野生动物,有蛇、青蛙、龟类等,还有冰冻在冰柜里的各种野生动物死体一批,执法人员一举将这些非法收购的野生动物没收。
通过集中清查整顿,执法人员收缴了大批野生动物,经过初步鉴定,涉案的野生动物有蛇30只,青蛙210只,虎纹蛙22只,黄猄活体一只,死体一批,果子狸一只,大头龟活体两只,死体一只,以及山牛肉、鸟类死体一批。专项行动小组人员将这批野生动物放归山林和湖泊,并公开销毁收缴的野生动物肉制品。
结合我市实际,这次代号为“飞鹰行动”的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从3月20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通过集中打击和清理整顿,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依法规范野生动物的驯养殖和经营利用,维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