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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3次会议

[日期:04月26日] 来源:  作者: [字体: ]

  4月15日上午,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情况报告等报告、决定和意见。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楚欣主持了会议。

  会议首先审议通过副市长罗战勇代表市长许志新作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雄市工业园区部分规划用地性质调整的议案》的决定。

  在听取市教育局负责人代表市人民政府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情况的报告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前段时间前往各中小学校视察的情况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楚欣指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目的是稳定教师队伍,针对目前的状况,我市要切实提高教师的待遇,稳定他们的思想,增强他们投身山区教育事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同时要解决好教师队伍年龄老化、结构不平衡的问题。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南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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