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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表彰基层纪委“优秀案例”
日前,南雄市纪委、监察局作出决定,表彰由黄坑镇纪委经办的“杨某非法占用土地案”、油山镇纪委经办的“黄某某侵占集体资金案”和湖口镇纪委经办的“林某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等3个2007年度“优秀案例”,并对上述3个镇纪委通报表扬,对办案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为了充分调动基层纪委查办案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基层自办案件质量,南雄市纪委、监察局决定自2007年起,对基层自办案件进行量化考核,评选出“优秀案例”,并进行表彰。2007年,南雄市各基层纪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加大了查办案件力度,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依纪依法办案,所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提高,实现了100%的镇(街道)纪(工)委有自办案件。 受表彰的3个2007年度的“优秀案例”,就是南雄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南雄市基层纪委自办案件“优秀案例”评选办法》的规定,经量化打分评选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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